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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为何有偿使用?

发布时间: 2013-06-20 13:21: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无偿献血制度是世界卫生组织、各国政府倡导的献血制度。以此保障人民群众的临床用血、急救用血需求,保证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利益。

     伤病员的临床用血、急救用血所需的血液制品,尚不能人工合成,只能来自人们的爱心互助捐献。我国于1998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在全国实现无偿献血制度,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规划建立各级采供血公共卫生机构,号召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发扬互助友爱精神,拯救生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利益。

    《献血法》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事业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的全民所有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其无偿献血、采供血事业建设和发展的费用由同级政府财政划拨。

     但在无偿献血、采供血工作中,时有一些人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用血却要有偿付费?所交的费用是什么?血费交到了哪里?这是否存在差价‘营利’?”甚至有的人对血站的性质产生了误会,认为血站“无偿采血、有偿卖血”,做的是“无本生意”;血站把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被高价卖掉了。不光是有些普通市民产生误解,就连有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有这样的疑惑。这给奉献爱心的无偿献血者带来很大的误解和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无偿献血的热情,加大了开展无偿献血、采供血工作的难度。

     这些说法是人们对无偿献血、采供血工作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也是政府无偿献血、采供血宣传教育工作应关注的不正常社会现象。

     下面,我们就以上问题分别作出简要说明:

     一、关于无偿献血

     国家已在1998年通过实施《献血法》废除了有偿献血。无偿献血是适龄健康公民履行法律义务、奉献社会的高尚行为。法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只发给纪念品,办理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凭无偿献血证享受临床用血优惠政策。

     二、血站的性质

     《献血法》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事业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是政府设置的全民所有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

     三、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的经费来源

      《献血法》规定“血站建设和开展无偿献血的费用由同级政府核拨”,它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也就是说,血站开展无偿献血、采供血业务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房屋建设等经费,都是由同级政府财政全额拨付。血站决不能在开展无偿献血、采供血工作中谋取利益,因为这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四、关于收费和退费

    《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也就是说血站在向临床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用血、急救用血时,仅收取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血液加工成本费。

      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公民临床医疗用血费用要按国家规定的成本价格2倍收取。其中的1倍是血站收取的血液加工成本费,另1倍是政府献血管理部门收取的无偿献血资金。无偿献血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管理,主要用于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动员、奖励等献血工作费用,以及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18岁以下、55岁以上用血者临床用血后的优惠政策退费。

     目前,临床用血收费是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医疗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所有公民临床用血时实行先收费,用血后再按规[FS:PAGE]定退给享受优惠用血政策的用血者。

     五、关于机采血小板的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机采血小板未列入双倍收费项目,未收取无偿献血资金。因此,临床用“机采血小板”制品就不予用血优惠单倍退费。但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仍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六、政府优惠用血政策规定

      对于无偿献血者,《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18岁以下、55岁以上年龄不符合献血要求的公民,其医疗用血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仅收取血站成本费。

     七、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公益性社会事业

      上述规定都在阐释一个宗旨,即倡导适龄健康公民的无偿献血义务。因为无偿献血不仅有益健康,让自己和家人受益,更是回报社会的爱心体现。血液是无价的,如果不讲付出,只是索取,人民群众在身患疾病需要用血时就会陷入“花钱也无处买血”的尴尬境地。

     只要公民无偿献血就可以享受政府优惠用血政策,而且“一人献血,全家受益”,这是一种对无私奉献的回报;如果大家既不愿意参加无偿献血,又奢望可以无偿用血,那是无法实现的!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所有收入、支出由政府有关部门严格监控,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血站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是:感谢献血者,尽心尽力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宜的献血条件;关爱受血者,千方百计为临床用血提供充足、安全、高效的血液制品。起到无偿献血爱心奉献的传递桥梁作用。    

     无偿献血的成本费主要有:采血前的综合宣传费用﹙制作平面、立体、声像宣传品和交通费﹚;采血中的采集费,主要是原辅材料的费用﹙消毒物品、血袋、耗材等的费用﹚;血液采集后所需的检测、制备、贴标签以及储存等费用。目前一般一份血的检测试剂需要70元左右。如果采用进口试剂进行检测,则还要贵些;进行血液成份的制备,需要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要计算机器的折旧费,街头采血车购置、保养、维护费等;经过以上这些环节,合格的血液、需要根据不同的制品,储存温度不同,所需的不同专用冰箱的费用、水电费等;合格的血液及血液制品送往医院,不合格的血液,血站经过初步消毒处理,然后送往当地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理,还需要处理费等。

 
2017-05-08

   我站拟于近期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招聘条件及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行政办公、信息宣传、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应聘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张,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到雅安市中心血站(雨城区大兴新区芳草路7号)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835—2825733   
 
                                      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7年5月8日



 

 



 

2017-01-04

 

雅安市中心血站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将定于2017年1月5日从雨城区金凤街8号整体搬迁至雨城区大兴新区芳草路7号雅安市中心血站新址。搬迁期间各采血点采血业务暂停5天;各医疗机构临床供血正常开展;1月9日起医疗用血退费工作将于新血站业务楼一楼退费室办理。请广大无偿献血志愿者、爱心市民、医疗用血退费者相互转告,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将在新的工作地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无偿献血者、医疗用血退费者和社会公众满意。
联系电话:
办公室:0835-2820669、18180001110
供血科:0835-2825720、13981615025
退费室:0835-2825844、18086996877
血源科:0835-2824574、13981619358
特此公告
                                                                                                            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7年1月5日
 
乘车路线:请乘10路公交车至市医院二院区站点(大兴院区)下车,朝雨城区公安局方向行进500米后左转,途经全科医师培训中心后到达市中心血站。
 

驾车路线:请用百度地图导航“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行驶路线至目的地即可到达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3-06-14

雅安市中心血站网站欢迎您的访问,对本血站网站有什么建议意见,请致电0835-282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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