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逐年大幅度增加,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血液供应紧张现象时有发生,无偿献血事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目标是:
(一)保持无偿献血达100%、自愿无偿献血达100%的“双百”目标,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二)各县(区)力争实现当地采血量大于或等于用血量,实现采血和用血平衡。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全市组建一支不少于2500人的应急献血队伍。
(四)力争血液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献血法》规定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献血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部门配合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规建和住房保障等众多部门,各县(区)要从宣传动员、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采血点选址、采血屋建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形成全力以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与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四、扩大宣传影响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在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免费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
(二)在各县(区)城区范围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三)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确保当地 15 至 60 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 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 7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95%以上。
(四)各县(区)政府均要在城区闹市点规划设置一处以上的流动采血车停放点和献血屋,为群众献血提供方便。
五、做好应急保障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血液供应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分级管理预案,对影响采供血工作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研判,加大预防突发、重大事件以及极端气候下的应急供血能力;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动员起来,在全市组建一支不少于2500人的应急无偿献血队伍(具体名额见附件);各县(区)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应急献血演练,确保在紧急缺血状态时应急队伍能及时参与献血。
六、狠抓质量安全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与监督,打击非法采供血,建立医疗机构输血资质审核准入退出制度,完善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
(二)采供血机构要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三)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替代治疗等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力争血液安全事故为零。
七、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献血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市无偿献血成员单位的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全市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名额分配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全市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名额分配表
责任单位应急队伍人数
市级部门800人以上
雨城区250人以上
名山县250人以上
荥经县200人以上
汉源县250人以上
石棉县200人以上
天全县200人以上
芦山县200人以上
宝兴县150人以上
注:市级部门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名额分配由市献血办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