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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24 14:24:3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川办发[2012]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以来,我省连续5年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2011年我省首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称号。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逐年大幅度增加,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血液供应紧张现象时有发生,无偿献血事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众多部门,各地要从宣传动员、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采血点选址、采血屋建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加强协作,形成全力以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与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三、强化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在全社会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公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宣传理念,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一般性宣传与突发事件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免费刊登、播放无偿献血公益性广告,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民中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要把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和爱心献血屋规划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并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需求和相关城市规划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数量适当的固定采血点(屋),为广大无偿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温馨的无偿献血环境。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爱心献血屋的选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爱心献血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提升献血服务能力,改善献血服务环境,加强无偿献血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转变。

     五、强化血液安全,倡导合理用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采供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规范和制度,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替代治疗等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血液供应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分级管理预案,对影响采供血工作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研判,采取有效方式,减少自然环境、天气变化、特殊时间段等客观因素对无偿献血的影响,加强应急献血储备队伍和稀有血型队伍建设,避免出现血液供应紧张状况,全力保障临床血液供应。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2日
 
2017-05-08

   我站拟于近期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招聘条件及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行政办公、信息宣传、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应聘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张,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到雅安市中心血站(雨城区大兴新区芳草路7号)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835—2825733   
 
                                      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7年5月8日



 

 



 

2017-01-04

 

雅安市中心血站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将定于2017年1月5日从雨城区金凤街8号整体搬迁至雨城区大兴新区芳草路7号雅安市中心血站新址。搬迁期间各采血点采血业务暂停5天;各医疗机构临床供血正常开展;1月9日起医疗用血退费工作将于新血站业务楼一楼退费室办理。请广大无偿献血志愿者、爱心市民、医疗用血退费者相互转告,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将在新的工作地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无偿献血者、医疗用血退费者和社会公众满意。
联系电话:
办公室:0835-2820669、18180001110
供血科:0835-2825720、13981615025
退费室:0835-2825844、18086996877
血源科:0835-2824574、13981619358
特此公告
                                                                                                            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7年1月5日
 
乘车路线:请乘10路公交车至市医院二院区站点(大兴院区)下车,朝雨城区公安局方向行进500米后左转,途经全科医师培训中心后到达市中心血站。
 

驾车路线:请用百度地图导航“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行驶路线至目的地即可到达雅安市中心血站。
 



 

2013-06-14

雅安市中心血站网站欢迎您的访问,对本血站网站有什么建议意见,请致电0835-282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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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5-2824574(站内)
 0835-2225353(献血屋)
 0835-2221495(吉选献血房车)
 用血退费咨询电话:
 0835-2825844
 献血投诉:0835-28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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